深信服(300454)于1月4日发布公告称,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[2011]100 号)的有关规定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(含嵌入式软件),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,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%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。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于近日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人民币 28,563,904.11 元,具体情况如下:
潇湘晨报综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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